提取__偿还住房商业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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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1、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个人及配偶名下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未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2、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住房商业贷款,且正常还款超过12个月; 3、借款人还款期内,不得出现连续两次、累计四次逾期还款; 4、提取范围仅限于借款人夫妻双方; 5、任意两次提取申请时间需超过12个月 |
1、加盖单位公章的《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或配偶办理贷款的,需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贷款合同、借据或放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 5、申请人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办理的,受托人可凭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代办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实施细则》 |